项目概况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采购一次性安全防护用品)(项目编号:SDH-202108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2021088 项目名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采购一次性安全防护用品)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445800元 包组编号: 001 包组名称: 一次性安全防护用品 最高限价:(人民币) 445800元 采购需求: | 套装名称/数量 | 产品内容 | 参数 | | 2500套 |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 国标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断裂强力: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强力为经向:124N、纬向:53N 断裂伸长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为纵向:59%、横向:102% 表面抗湿性:沾水等级:4级 透湿量:≥5000g/(㎡*d) 抗合成血液穿透性:防护服抗合成血液穿透性为≥5kPa | | 口罩 | 平面挂耳型17.5cm*19.5cm 规格10支/包 鼻夹长度不小于10cm 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小于99% 颗粒过滤效率(PFE):口罩对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不小于90% | | 手套 | 符合GB
4806.7-2016 半透明软胶手套 材质:PVC 通过GB 31604.9-2016第一法测试 | | 鞋套 | 判定标准:YY/T
1633-2019 断裂强力:纵向:90 横向:50 抗渗水性:静水压值24.06kPa | | 护目镜 | 规格型号:JTJ058 材 质:PVC+PC(符合备案标准) 外观:不允许有气泡、杂质和针孔,封口无毛边,清洁透明 检验标准:Q/YTSL02-2020 | | 3000套 |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 国标GB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断裂强力:横向150N 纵向55N 断裂伸长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的断裂伸长率横向110%纵向90% 表面抗湿性:防护服外侧面沾水等级不低于四级 过滤效率:防护服关键部位材料及接缝处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99% | | 口罩 | 独立包装 符合YY0469-2011要求 应无菌 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μg/g | | 手套 | 符合GB
4806.7-2016 半透明软胶手套 材质:PVC 通过GB 31604.9-2016第一法测试 | | 鞋套 | 尺寸:高60cm±1cm 长40cm±1cm (加高型) 判定标准:YY/T 1633-2019 | | 帽子 | 表面抗湿性3级 静水压2.46kPa | | 4500个 | N95口罩(带呼吸阀) | 符合GB2626-2006标准规定的KN95级要求 过滤效率/%(NaCI颗粒物)≥96 呼吸阻力:总吸气阻力应不大于110pa 总呼气阻力应不大于50pa 呼气阀气密性:抽气流速达到500mL/min,系统负压达到1180Pa 呼气阀恢复至常压时间大于20s | | 50000个 | 医用外科口罩 | 符合YY0469-2011要求 细菌过滤效率不小于99.5% 颗粒过滤效率不小于94% 阻燃性能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需为0s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0 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领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备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67号 联系方式: 栾宇 13504980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24-22859316-607 邮箱地址:ld@shundahui.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105 0137 0008 0000 04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 电 话:024-2285931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