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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龟峰景区人文景点提升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弋设招字[2021]第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弋阳县龟峰景区人文景点提升工程由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8-361126-04-01-59259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弋阳县龟峰风景区。
2.2建设规模:4栋独栋木屋(仿木轻钢)套房(1F)共344平方米,5栋独栋木屋(仿木轻钢)客房(1F)共320平方米,1栋商业木屋(仿木轻钢)(1F)74平方米,2栋商业古建(1F)共758平方米,5栋砖混及木屋(仿木轻钢)客房(1F)共792平方米,4栋砖混及木屋(仿木轻钢)休闲建筑(1F)共135平方米,10000平方米植被修复,2处清水码头,300米水上木栈道,1000米游步道,以及配套的水、电、排水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4706.1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3600.79万元。本项目无设计补偿。
2.3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服务、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等前期工作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为实现项目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设计工期要求:
(1)10个日历日按招标人要求完善方案设计成果。
(2)15个日历天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并报批。
(3)初步设计(含概算批复)通过评审并批复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上传。
2.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3)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2日至2021年09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系统页面,点击“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报名并自行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35763317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91-86230334、15180160020
邮箱:jz2@jxzxt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