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妇幼保健院婴儿辐射保暖台等采购
询价公告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蒙自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蒙自市妇幼保健院婴儿辐射保暖台等采购进行询价。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蒙自市妇幼保健院婴儿辐射保暖台等采购
项目编号:HHZB2016193
二、采购内容1. 婴儿辐射保暖台四台,采购预算91200元,
2. 超声胎音仪(双探头)四台,采购预算12000元
3. 婴儿培养箱六台,采购预算124800元
4. 输液泵二台,采购预算11600元
三、交货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四、交货地点: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五、付款方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医院组织验收合格后付50%,质保期满后付50%。
六、项目要求:1.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2. 供应商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供应商应当无偿提供
3. 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在生产、安装和调试时应能满足国际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七、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③财务状况: 2014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请各供应商于 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费每套:¥6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供应商资格。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医疗机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6年4月15日15时30分
2、询价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采 购 人: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田涛
联系电话:0873- 3647398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老师
电话:(0873)3799056
传真:(0873)3733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