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青海省玛沁县大武至洋玉公路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大武至洋玉公路施工招标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果交建【2021】214号批准、果发改投资(2021)423号可研批复文号,项目业主为玛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玛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玛沁县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路线起点位于江让与洋玉公路K36+000处水泥路相衔接,路线终点位于洋玉林场公路相衔接。本次设计路线全长44.037km(其中K0+000-K12+350按改建处理;K13+875-K25+930、支线一K0+000-K11+400、支线二K0+000-K8+232仅做路面、安防、防护及排水处理)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1745001001
标段名称:玛沁县大武至洋玉公路
桩号:
长度(公里):44.037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本次设计路线起点位于江让与洋玉公路K36+000处水泥路相衔接,路线终点位于洋玉林场公路相衔接。本次设计路线全长44.037km(其中K0+000-K12+350按改建处理;K13+875-K25+930、支线一K0+000-K11+400、支线二K0+000-K8+232仅做路面、安防、防护及排水处理)
缺陷责任期(月):2年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有一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等级为准。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网址:http://www.qhdzzbfw.gov.cn)。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9月19日00:00时至2021年09月2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自行免费下载。
4.3本项目有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1500元、保密图纸邮寄费0元。
4.4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勘查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10:00时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5.2条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5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玛沁县发改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吴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5-8382075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沁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延伸段(玉树新村旁)海宏1号办公楼东侧2楼
联系人:祁先生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话:0975-8382996电话:0971-5161033
2021年09月1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务必做到与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的衔接,并不得与本章正文内容相抵触。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表格同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玛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玛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0975-838299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延伸段(玉树新村旁)海宏1号办公楼东侧2楼
联系人:张女士、王女士
电话:0971-5161033
1.1.4
招标项目名称
玛沁县大武至洋玉公路
1.1.5
标段建设地点
玛沁县
1.2.1
资金及比例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6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
计划交工日期:2022年10月
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对工期的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注:招标人如有阶段工期要求,请在此补充。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3
质量要求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目标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3.4
安全目标
注: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提出目标要求。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青海省及招标人
相关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
下面“注”不适用
注:对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大隧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应增加附录6、附录7对投标人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1.4.2
联合体应满足要求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规定(1)-(5)见投标须知正文1.4.2条。
(6)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7)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
(8)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第(6)、(7)目修改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1.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补遗书等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问回复菜单中作出答复。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本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潜在投标人用CA锁进行下载。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3.1
.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诚信承诺书、授予合同声明(如需)。
3.2
.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源交易平台。
农村公路:/
3.2
.3
报价方式
□单价☑总价
3.2
.6
是否接受调价函
□接受☑不接受
注:一般情况下建议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2
.8
最高投标限价
(小写)18151326.00元
(大写)壹仟捌佰壹拾伍万壹仟叁佰贰拾陆元整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招标人不接受不平衡单价。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固定价格子目除外)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130%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70%的,视为不平衡报价。中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不平衡报价子目的,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将不平衡报价子目单价调整至平衡范围内。
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一: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同一子目单价去掉a个最高值和b个最低值后的平均值。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数量Na值b值N≤5;005<N≤10;1110<N≤20;2120<N32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二: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同一子目单价的平均值为A;将所有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A的130%或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70%的子目视为偏离过大,去除偏离过大的报价后,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同一子目单价进行再次平均,得到该工程子目单价平均值
3.3
.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3.3.3
投标保证金的其他事项
补充以下内容:
投标担保函不能实现无条件兑现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将对其投标行为信用扣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如果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强制限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得拒绝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门源路分理处
账号:28102001040003001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
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以上银
行出具。(银行保函复印件应扫描上传至投标
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
交投标保证金。
(3)/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的其他事项
若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
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详见本招标文件总则3.4.4条款。
3.4.3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注: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3.5
投标人基本情况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
`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注: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时间要求:交工验收时间在2018-10-01至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要求注: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
格预审的情况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注: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
对投标人须知正文3.5.5条补充如下(如有):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格预审的情况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
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
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
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
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复印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
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
的“企业名录”中的企业,“拟委任的项目经
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向社会公开
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
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其“业绩信息”以该网
页截图复印件为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
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查询到
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
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
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
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拟委任的项
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按上述要求所附的
已完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已完项目业绩相应网页截图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已完项目业绩网页截图复
印件,在对应网站无法查询到或与对应网站查
询到的信息不一致;
3、投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4、同一已完项目业绩在“青海公路建设
市场服务网站”录入2次及以上的。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
、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
料原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6
.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7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人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复制到一张光盘中。
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潜在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8、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投标人由于CA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介质。
2、如果出现“CA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CA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时,投标人应当用新的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3、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等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资料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或密封和递交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省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现场递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移动设备)应密封,密封袋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电子文件按所要求提供格式,并确保能够读取。
(3)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上述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5
开标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带CA数字证书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另行通知。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评标系统,选择进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准备;
(2)宣布本项目已到开标时间,现在依法进行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点击公布投标人名单,获取应开标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段投标人名称;
(5)投标文件解密,首先由投标单位逐一进行解密,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6)批量导入;
(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
(8)系统中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操作;
(9)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疑议,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如有疑议,编制《开标过程中其它事项记录》;确认开标结果;
(11)开标结束。
5.2.3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增加6.1.3
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6.2.1
增加评标相关规定
增加一个自然段:
评标中,初步评审结论不一致,可以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结论,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少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其余的评标工作,由各成员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并对个人意见承担责任。
6.3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是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
选人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在青海交通网上公示。
7.4
在原文后增加一个自然段
不按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不平衡报价予以调整,或者调整后仍存在不平衡报价的中标候选人,将失去中标资格。
注:本项仅适用于约定调整不平衡报价的项目。
7.5
书面
7.6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
公告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7.1
履约保证金
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如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3、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
(1)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3)/
4、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
予减少履约保证金金额的优惠。
7.7
.2
履约担保的其它规定
当履约担保函不能兑现时,视为中标人弄虚作假记入信用档案。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与经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三方在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5.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玛沁县发改局
地址:玛沁县雪山路
电话:0975-8382075
传真:/
邮政编码:
8.5.3
投诉的其他要求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认定为恶意行为的,行政监督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并取消投诉人在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详见下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3.5.4项修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补充第5.2.3项:
投标人须知5.2.3(正文)后增加: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加密电子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
(5)开标顺序:按照随机顺序开标,由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代表逐一解密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批量解密。批量导入后系统生成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第二信封开标会议结束。
补充8.5.4项
异议人提出异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异议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但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的除外。
(2)除开标现场提出的异议外,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真实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能证明异议人身份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异议是指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认为招标文件(含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中存在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内容或事项,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并要求招标人处理的申请。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申请不属于异议。
补充8.5.5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的异议超过法定期限的;
(3)本实施意见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对应当依法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提出异议的;
(7)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8)异议存在上述第3、4、5种情形,经招标人指出后予以补正的,以招标人签收补正后的异议书之日为异议受理之日。
补充8.5.6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依法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规定的10日期限内。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应当提交与招标投标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9.1
招标图纸领取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延伸段(玉树新村旁)海宏1号办公楼东侧2楼,前来购买图纸的潜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9.2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提前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9.3
投标人要充分认识到本项目所处地域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熟悉了解并尊重每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9.4
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违反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规定的行为,招标人将上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5
投标人在取得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后有义务对图纸和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提出疑问。
9.6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和设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派驻人员和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发包人保留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和设备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在合同价中不予调整。
9.7
招标人保留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的权利,若发现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并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
9.8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由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原因也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9
本项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变更情况,无论发包人同意与否,均按相关条款进行违约处罚,具体内容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投标人在安排相关人员时应予以高度重视。
9.10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
注:新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未满一年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年10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有一项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
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3年(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近3年(2018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
注:
1、本表人员应在《资格审查资料》表(六)中填报,投标人应根据本附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
求并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应可从“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到并附网页查询页;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可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查询”中查询到并附网页查询页,如从上述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认可。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路基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工作三年以上
路面工程师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工作三年以上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工作三年以上
专职安全员
2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C或或c2类证书,从事本工作三年以上
资料员
1
从事档案资料工作3年以上,工程相关专业的助理工程师
注:本表仅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大隧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对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
件
`
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注:本表仅适用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
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1.2
资格评审标准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
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2.1
第一个信
封评分分
值构成
(总分100.0分)
编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4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10.0分
履约信誉:15.0分
企业业绩:10.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上述内容修改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说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
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
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
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
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
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分标准说明:
招标人应列
明各评分因
素或各评分
因素细分项
(如有)的评
分标准并作
为评标委员
会进行评分
的依据。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
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基本合理
得3-3.6
分,较合
理得
3.7-4.3
分,合理
得4.4-5
分。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
法与技术措施
15分
分析把握
准确、方
案可行、
措施基本
合理得
9-10分,
较合理得
11-13
分,合理
得14-15
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基本合理
得
1.8-2.2
分,较合
理得
2.3-2.6
分,合理
得2.7-3
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基本合理
得
2.4-2.9
分,较合
理得
3-3.4
分,合理
得3.5-4
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基本合理
得
2.4-2.9
分,较合
理得
3-3.4
分,合理
得3.5-4
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3分
基本合理
得
1.8-2.2
分,较合
理得
2.3-2.6
分,合理
得2.7-3
分。
文明施工、安全保通及保证措
施
3分
基本合理
得
1.8-2.2
分,较合
理得
2.3-2.6
分,合理
得2.7-3
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
急预案
3分
基本合理
得
1.8-2.2
分,较合
理得
2.3-2.6
分,合理
得2.7-3
分。
2.2.2(2)
主要人员
25.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
查要求的
得15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
审查要求
的得10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5分,投标人提供获得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
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每有1项上述内容得1分,本项内容最高得5
分。无相
关证明材
料的不得
分。共计10分
履约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0分。投标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干线公路),AA级加5分,A级加4分,B级加0分。
企业业
绩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0分,共计1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关于“履约信誉”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第1条评标方法补充以下内容: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批招标项目)中,当同一投标人进入前3名的标段数量大于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应按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各标段评标基准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后的最新排名顺序,首先确定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各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各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原则如下:
(1)保留排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排序在后标段的排名;
(2)排序相同时,优先保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排序相同的标段均为联合体投标或者独立投标时,则保留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
(3)当某标段排名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排名。中标候选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9项规定的不平衡报价情形且须调整不平衡报价的,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各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原则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须与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前的投标报价保持不变(须与开标时的投标报价一致);(2)工程子目单价调整后,应确保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子目(固定价格子目除外)的单价不大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130%、不小于等于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70%;(3)工程子目单价的平均值计算: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9项;(4)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干线公路)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2020]57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补充: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