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凤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汤镇二期)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凤城市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汤镇二期)已经丹东市水务局以(丹水发[2020]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债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凤城市东汤镇;
2.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期工程铺设各种规格的给水管线大约75300m,管材采用HDPE给水管,管径De20~De300不等,设置水表箱53个,排气阀门井2座,检修闸阀井18座,消火栓1处。主要工程内容有:管沟挖土及回填、给水管线及管件安装、管道占用道路拆除及恢复、泵站厂区改造、泵房取暖设施1项、泵站新装220KVA变压器1项、安装净水设备1套。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2.4工程总投资:534.38万元
2.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2.6质量标准:合格,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水利部通报取消全国投标资格并处在处罚期内的,“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均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址:2021年09月23日~2021年09月28日,每日8: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09:30时。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0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号,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城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市医院街6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话:0415-820001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联 系 人:迟方
电 话:0415-3169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