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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龙田镇海滨村观海栈道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龙田镇海滨村民委员会,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田镇海滨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350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栈道、路灯工程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3653470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3215053.6元;
2.5.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6. 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两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9月23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龙田镇海滨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邮编:350300;
电话:15859035706,联系人:余工
监督单位:福清市龙田镇经管站
地址:福清市龙田镇,邮编:350300;
电话:85755897,联系人:余秀芳
福清市龙田镇海滨村民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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