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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修改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定标细则四、评标程序(一)商务评审中:
1、(1)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值=(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85%+暂列金额,下限值=(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80%+暂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报价上、下限值之间为有效报价(含报价上、下限值)。超出上述范围,为无效投标报价即按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值=(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含税))×85%+暂列金额(含税),下限值=(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含税))×80%+暂列金额(含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报价上、下限值之间为有效报价(含报价上、下限值)。超出上述范围,为无效投标报价即按无效标处理。
2、(3)评标基准值D=(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下浮系数N)+暂列金额,D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现修改为:
(3)评标基准值D=(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含税))×(1-下浮系数N)+暂列金额(含税),D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最高投标限价及暂列金额(含税金额)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
现修改为:无。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庆风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绿地Loft2号楼1013室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1322570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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