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507 2021年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招标
2021年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604-FW5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招标。
2.2 项目概况:随着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页岩气开发时间的增加,老井低压、低产特征出现得越来越明显,且管线腐蚀渐为突出,泡沫排水、杀菌采气工艺措施将陆续开展,拟招标具备泡沫排水采气工艺加注装置技术服务能力的承包商对作业区多个平台提供泡沫排水、杀菌剂加注采气作业服务,确保长宁公司产量任务目标的完成。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泡沫加注装置定制加工、安装、试运行服务,数量6-8套。主要用于页岩气平台气井泡沫排水药剂自动加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起泡剂加注系统、消泡剂加注系统、控制系统、供电系统、远传系统、装置安全检测及保护系统、各系统间连接工具。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注装置设计、加工、安装、试运行,负责对加注装置进行调试,人员培训,负责提供压力容器注册所需资料,负责试运行期间机组仪表、安全阀、压力容器、控制系统定期校验及机组故障处理,负责将加注装置及配套设备运送至使用现场(包含现场下车及吊装就位),负责提供机组正常运行所需辅助设备,维修、维保所需配件,以及运行所需滤芯、机油等物品。服务范围为长宁页岩气井区,拟选择2名中标承包商。项目预估金额330万元,结算时按实际委工作量结算。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单套装置根据井丛价格略有不同,3井从装置服务费39.9002 万元/套/年(不含税),4井从装置服务费39.9632 万元/套/年(不含税),5井从装置服务费41.0082 万元/套/年(不含税),6井从装置服务费42.0532 万元/套/年(不含税),7井从装置服务费43.0982 万元/套/年(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报价将不被接受。(■不含税,税率暂定6 %)。
2.5 服务地点:长宁公司范围内的气井生产现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套装置交货验收之日起,提供12个月保修和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2.7 质量标准及主要技术要求:保证甲方生产现场气举作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详见第五章。
2.8 本项目合同为框架合同,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2.9付款及最终结算时税金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进行计算。如遇税收政策变化导致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则以中标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技术代理商投标,技术代理商及原始技术提供商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若投标人是技术代理商的,须出具以下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内容包含签订合同授权、技术授权;
(2)原始技术提供商对招标人就有关该项目服务及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
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只能授权一家技术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技术代理商代理同一原始技术提供商时,该原始技术提供商的所有技术代理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出现原始技术提供商与技术代理商同时投标时,该原始技术提供商和技术代理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4技术要求:投标人设备须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3项和4项的要求。
*5.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完成过一个泡沫排水采气加注装置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使用投标人技术服务的相关部门印章等)应用证明。
*6.财务要求: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且截图中没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处罚、经营异常、黑名单记录。
*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7.1-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售后不退。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2日10:00:00至 2021年9月26日17:00:00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2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发布的招标项目,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进行在线报名,但须办理U-Key,否则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段号+标书费”,如(ZY21-XN604-FW507+1标段+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505631610@qq.com),经确认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以PDF盖章版本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标段号+潜在投标人名称,如(ZY21-XN604-FW507+1标段+标书费)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及付款凭证,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505631610@qq.com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和所投标段,如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保证金,如((ZY21-XN604-FW507+1标段+保证金)。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的,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0月14日08时5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陈女士邮政编码:610017
电 话:028-68233733
邮箱:505631610@qq.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于女士 028-68233733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9月17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