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2021年宁夏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ZTSJ-NGC-A2101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09-06
四、澄清事项及内容:
现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投标文件可以双面并装订。
2、招标文件中综合评估法:序号2、序号3、序号4三项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3、投标保证金要求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是指系统中自动生成的“项目编号”。
4、本次项目中EPC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5、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6、评标办法中管理人员:2.施工管理机构中要求其余各岗人员均为中级职称及以上。
7、投标文件格式中“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是指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8、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盖合同章、密封章等其他形式的章均不予认可,签字部分可以为加盖法人章、手写签名或签字章。
9、本项目可研报告属于发包人机密信息,《发包人要求》中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可研报告。
10、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提供提供市政排水管网资料。
11、本项目标准均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12、承包人仅为监理人提供办公场所1间,生活住宿场所由监理人自行解决。
13、承包人为监理人配备好办公设施,为办公桌椅、空调及网线。
14、2#数据机房楼位置以总平图为准。
15、发包人要求中工作界面为“2号机房楼及2号机房楼周边区域,以及部分1号机房楼和1号运维楼区域”,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6、《发包人要求》以及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已明确本次招标范围内室外工程施工范围及一期工程预留的绿化地块。
17、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报价及说明》中,暂估设备购置费(10KV 高压电缆和光缆)仍需要“后附生产厂家及设备型号,见附件6”,在《1.投标函》和《3.投标报价及说明》中的相应位置填报费用即可,无需后附生产厂家及设备型号。
18、投标须知第1.3.1条,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临时设施、场地平整及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包含一期工程预留的绿化地块)、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消防、幕墙、装修工程、建筑功能标识、基坑围护、土石方开挖及外运、抗震支架、供水(应急水池)、场外工程(总图工程)、室外油机基础、油罐基础、屋顶设备基础、防火封堵,外市电引入工程的10KV电缆敷设、10KV高压设备安装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需求配合大机电及机房配套工程施工等。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是配合大机电及机房配套工程的配合工作,大机电及机房配套工程不属于本项目发包范围,具体界面以发包人后期的机电设计为准。
19、发包人可为承包人提供管理人员和工人生活区用地。
20、本项目针对胶装分册无具体要求,页码为整体连续。
21、电子版文件要求与纸质版对应,如纸质版分册,电子版不用分册。
22、招标文件中要求,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正、副本均应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其他事项不变。
五、开标时间:2021-09-27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