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水利局咸丰县河库长制“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9-18 10:02|发布单位: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28|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咸丰县河库长制“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DZBS2021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_2021_159_00004
3、项目名称:咸丰县河库长制“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8(万元)
6、最高限价:58(万元)
7、采购需求:
编制咸丰县河库长制“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5 年),建立完善“一河(库)一档”(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中小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②供应商必须具备水利行业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资质及以上;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巷一号301室(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巷一号301室(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水利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沿河路35号
联系方式:0718-682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巷一号
联系方式:0718-666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718-68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