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台江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台江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09:33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39.882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翁其焰
项目联系电话
0591-62727780
采购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台江区广达路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6272778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3282863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台江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03]FJXJ[GK]2021006-1)
一、项目编号:[350103]FJXJ[GK]2021006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台江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03]FJXJ[GK]2021006-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纬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78号汇多利专业建材装饰城1#楼7层10室
39882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03]FJXJ[GK]2021006-1 包1
福州纬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702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台江法院食堂
餐饮服务
1
项
餐饮服务
398826.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翁其焰 (包1)
评审专家:
项瑾,张维雅,薛亦玉,张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缴后不退。②合计中标金额(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0万以下按1.5%(代理服务费不满5000的,按包干5000元整收取)③代理服务费专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开户名: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支行;账号:131203010400087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03]FJXJ[GK]2021006-1 包1 :5982.3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地址:台江区广达路89号
联系方式:0591-62727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原台江区人民政府南楼西侧三层
联系方式:0591-8328286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方钦
电话:0591-832828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