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更正事项公告(一次)一、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开标现场需携带资格审查资料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变更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变更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取消第10项:“备注: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上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
联系人:杨梦莹
电话:0952-3817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迎龙竹洲大桥旁建通时代广场2号楼A座21层
联系人:沈锋
电话:0951-5112467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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