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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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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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铁岭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项目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1-09-23 至 2021-09-29 |
撰写单位: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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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0514
项目名称:铁岭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69,800.00
最高限价(元):5,969,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0)要求,围绕铁岭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为本项目提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平台所需的相关服务,按照标准建设的应用系统服务内容,地理信息数据和基础数据服务,指挥中心配套硬件和云环境配套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联网,并进入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1.供应商需服从采购人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疫情防控规定。 2.来自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且行程码及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参与开标。 (五)报名需提供 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请把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lnhwzb@126.com,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邮件主题“ (铁岭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项目)报名资料 ”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联系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联系方式:
024-74629563 顾明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哥伦布路口西300米)铁岭市粮食批发市场院内办公区201室
联系方式:
024-31225242 王冰
邮箱地址:
lnhwzb@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支行和平大街分理处
账户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8370100000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明杰
电 话:
024-7462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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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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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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