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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项目审计机构选聘项目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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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项目审计机构选聘项目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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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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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项目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16:02
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吴守礼,成员:许群、刘敏玲,业主代表:李西元、席鑫
总中标金额
¥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7360170171
采购单位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028-86782851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17360170171
一、项目编号:SCIT-FG(Z)-2021080019 (招标文件编号:SCIT-FG(Z)-2021080019 )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项目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中标(成交)金额:46.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清产核资项目审计
供应商负责提供承办公司清产核资工作,组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形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鉴证报告等服务。
1、出具被审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鉴证报告等;
2、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包含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工作组人员构成、拟采用的工作方法等。
3、制定严格的评价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项目实施的情况,并对项目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根据专项审计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本次审计评价工作。
5、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6、按照收集整理的基础材料,依据本次审计工作要求形成结论,按照既定格式和本次审计调查评价工作重点要求撰写审计报告,形成初步审计结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终审结论,结论报告须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7、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详见附件。务必保管好采购人报送的所有资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本次审计结论及项目审计所涉及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8、对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项目成果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并终止其业务资格,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产核资工作及相关鉴证报告
组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形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鉴证报告等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吴守礼,成员:许群、刘敏玲,业主代表:李西元、席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若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向乙方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6782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7360170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736017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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