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建筑设计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9-22
详细内容: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9月22日 13:15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9月22日 13:15
评审专家名单刘小姣、刘山山、田美荣、丁宏宇、王欣
总中标金额¥185.69237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跃
项目联系电话010-80257520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迪010-89274122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7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跃010-80257520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东安村街道环境)20210826.pdf








一、项目编号:ZQZB-2021-253(招标文件编号:ZQZB-2021-253)



二、项目名称: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诚达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西路58号永定镇政府办公楼YD033

中标(成交)金额:185.69237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北京诚达磐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礼贤镇东安村街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对东安村主要街道进行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硬化拆除约4500㎡、新建停车位约1100㎡、新建人行步道约1900㎡、新建景观花池约700平方米、新建两座村入口景观标识、景观照明及座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0日历天 赵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小姣、刘山山、田美荣、丁宏宇、王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99846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        



联系方式:王迪010-89274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702            



联系方式:李跃010-80257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跃



电 话:  010-80257520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东安村街道环境)20210826.pdf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煤矿招标网铁塔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建筑设计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