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空气监测站备用设备二批次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空气监测站备用设备二批次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口空气监测站备用设备二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张家口市;
2.3招标范围:张家口空气监测站备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4交货期:30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起,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的采购订单为准;
2.6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验收,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张家口空气监测站备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设备采购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名单,重大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2至2021-09-27,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纬三路建发集团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0-15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纬三路建发集团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昊源环保设备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许淑华
| 联系人:
| 潘圣辰
|
电话:
|
0313-4060365
| 电话:
| 0313-598166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