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高新区2021-2023年度市政道路排水基础设施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高新区2021-2023年度市政道路排水基础设施养护工程已由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承高审批经济投资【2021】0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承德高新区2021-2023年度市政道路排水基础设施养护工程,包括人行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检查井、雨排水管道、栏杆等项目的维修维护工程。
2.2招标范围:承德高新区2021-2023年度市政道路排水基础设施养护(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2 11:00至2021-09-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华盛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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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地址: | 承德市高新区凤凰御都3号楼3单元905室(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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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700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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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亚军
| 联系人: | 贾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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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8232258118
| 电话: | 16631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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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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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4-328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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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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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xhstyx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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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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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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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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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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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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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105450000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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