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金龟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金龟湖清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监理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审批SJCS【2021】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对魏县金龟湖进行清淤,清淤量为43.406 万m3。建设地点:邯郸市魏县
2.2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保修阶段完成止。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需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页)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3 00:00至2021-09-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4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九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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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魏县龙乡南大街28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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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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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冠仑
| 联系人: | 康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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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5731091695
| 电话: | 177310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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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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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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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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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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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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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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