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四医院骨科移动式C型臂影像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第四医院骨科移动式C型臂影像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第四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第四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规模:详见文件
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详见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应具有上述设备供货能力;(2)、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投标货物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国内总代理(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原件;(5)、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以先报名为准。(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23至2021-09-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河北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3 15:30,地点为 邯郸市金世纪国际商务中心1507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第四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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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邯郸市峰峰矿区通安街5号
| 地址: | 邯郸市邯山区光明南大街409号旺角广场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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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6200
| 邮编: |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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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蔡旭光
| 联系人: | 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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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0-5187910
| 电话: | 0310-527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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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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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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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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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ebeizheng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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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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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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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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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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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866580100100006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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