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四)1、2、3、4、5、 ”选定的条款规定内容,投标人也应当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诚信承诺中如实填报。
2、本资格审查文件中“二、(一)7、8、9、”款及“二、(四)1、2、3、
4”选定的条款,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送审文件中自报,现场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失信记录在公示期间进行查询,由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查询结果。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专用要约条款:1.5.3;通用要求条款:1.5.3;1.6.2;4.1.10;4.2.4;6.1; 6.2;7.1.2;7.3。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5、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进赣备案登记网页版,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不一致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现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 15 名入选投标人中的省外企业的进赣登记情况进行网上查询。
6、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投标文件中须上传投标企业和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以上查询网页版。(因近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维护更新,更新后关于“失信被行人”查询项与更新前查询页面不一致,更新后“信用中国” 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将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若投标人提供的“失信被行人”查询页面为未更新前的查询页面或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页面,均为有效查询记录。)
7、根据《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7 号文通知,2021 年 3 月 1 日(含)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须上传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8)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 劳务员、资料员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每种岗位人数至少为一名,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时限为开标之月前连续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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