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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拆除收集的工业废物清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装置拆除收集的工业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置拆除收集的工业废物清运处置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镇江精细化工园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厂区装置拆除项目收集和清理的各种工业物料,通过一段时间的清理,已全部收集完毕,总量初步预估1500吨。主要包含:活性炭、污泥、磁环、硫磺渣、甲醛聚合物、母液聚合物。
2.3 招标范围、合同期、处置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处置资质企业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需自行踏勘现场后确定是否具有处置各包段工业废物的相关资质(经营规模和经营类别需满足投标包段要求)。
3.3运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合作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应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以进行单个或多个包段投标,可同时中标单个或多个包段。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页面中“市场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09-22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09-24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0-12 15: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紫光新科化工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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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 地址: | |
| 联系人: | 付小晖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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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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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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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5310537617
| 联系电话: | 15310537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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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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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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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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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5000012021092202510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