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分水器采购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请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一、补遗
1、本项目开标时间延至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二、答疑
质疑一:
请贵公司在
2021-2022 年度分水器招标中,不再把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排污许可证作为硬性条件或强制要求,能否改为企业通过环评验收同时具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即可。
答: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排污许可证。
质疑二:
建议能否将不锈钢分水器的卫生许可批件作为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的硬性条件, 因为不锈钢管件和不锈钢分水器在加工工艺上差异较大,不能简单的等同,所以不能够将企业的管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简单的取代不锈钢分水器的卫生许可批件,而是应该上投标生产企业具有专门的卫生许可批件。
答: 管材、管件及分水器的卫生许可批件都满足招标要求。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2日
9.22-答疑及补遗2-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分水器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