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便携式气体测爆仪和辐射仪维修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 |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 |
| 项目概况: | 招标方需要对便携式气体测爆仪、辐射仪进行维修、检验,需要投标方对待检的便携式气体测爆仪、辐射仪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测试、检测等服务工作。 |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塘沽 |
| 服务内容简介: | 1、便携式气体测爆仪测试、清洁维护保养及配件更换;2、辐射仪检测、维修及配件更换。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证书附件中认可授权技术能力范围需包含一氧化碳、可燃气体、硫化氢、氧气四项授权,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如资质证书在换证阶段,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已审批通过正在办理换证业务的证明文件。 3.3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9年 1 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测爆仪或辐射仪相关检测或维修服务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30日到2022年07月0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投诉渠道: 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