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委托采购的滨海明达中学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厨房设备等。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30日历天。
4.项目地点:滨海明达中学。
5.质量标准:合格。
6.预算金额:人民币53.6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厂商或厨房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厨房设备指:指厨房设备或厨具。生产指:生产或制造。售后服务指:售后服务或维修或维保或维护。)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1年2月9日起;
2.领取地点:https://pan.baidu.com/s/1wCaUSY3xePTWzX3w2iTYyg 提取码: gncj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薄志尚,联系电话:18914639009)。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0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特别提醒:目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阶段,由于各地防控要求和措施不一,可能造成交通不便等不确定因素,选择这种方式的投标人,若因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按时递交的,责任自负)。
(2)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楼1709室(收件人: 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何尚龙,手机号码:17802663818、18914639009)。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不能替代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封袋、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等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面上请注明经办人姓名、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特别提醒:请投标人指派熟悉投标业务的经办人,并要求其在开标日当天,全天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开标时公证人员在开标现场联系。由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拆封邮寄(或快递)包装箱(袋)】。
选择第(1)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请投标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派一名合适人员递送投标文件,并请出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维护开标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选择第(2)款办法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实际签收其所寄送邮寄(或快递)的时间为准,实际签收的时间超过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视为逾期送达,其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邮寄(或快递)时间,及时通过邮寄(或快递)寄送。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六、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货款总额度的3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两年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结清(无息)。
注: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九、公告发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 标 人:滨海县教育局
联系人:宋正领
联系电话:1596191821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薄志尚 张吉
联系电话:18914639009 15151022167
电子邮箱:397557803@qq.com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