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200799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本项目预算/限价为3万元(1年含税价),拟选定一名中选人,根据采购人生产运行情况提供以下服务内容(说明:以下用户需求均为重要条款,要求满足全部条款。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内容及报价都被视为无效):
(1)编制和修订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总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空防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食品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建筑施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地面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触电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压力容器爆炸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起重伤害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突发舆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等,并准备备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
(2)组织本项目所涉及的应急管理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负责人、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周边社区(乡、镇)代表,组成企业单位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开展评估工作;
(3)完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的技术评估工作并按照应急预案评估小组评估意见进行修改;
(4)确保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备案工作顺利进行,并通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现场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以上服务费用包含应急预案编制费、评估咨询费、专家评审费及差旅费等项目履行的一切费用。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总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评审稿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重新进行编制,直至评审通过,确保出具的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通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须具备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的经验及能力。(注意:须至少提供2份2019年8月1日起至今与食品生产、食品加工或相关机场驻场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合同复印件以及预案通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没有提供可供核实的支持材料或业绩类型无法判定的业绩无效。)
2.3供应商所编制的报告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对采购人一切信息保密,组织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出具《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并根据专家评估意见修改,确保通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备案。(提供承诺函,要求加盖公章。承诺函见格式十一。)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1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9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公告及报名时间:【 2022】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 16】时【 30 】分
3.2报名资料:供应商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3);
报名资料必须按顺序整理齐全,本项目报名、报价均需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上进行提交。
3.3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2】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至【2022】年【10】月【11 】日【16】时【3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4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12 】日【16】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邮编:51047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部梁小姐 020-86138075
EMAIL:liangqianxin@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138075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