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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悦峰路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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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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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悦峰路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294001
项目名称
悦峰路建设工程
标题
悦峰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港中路1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6-7718606
招标代理名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
联系人
钟兴万
联系电话
0756-2625399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悦峰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E4404000001003294001)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 预算金额
原文为: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19372615.28 ]元。含暂列金额922000.00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
■[ 18094734.13 ]元,含暂列金额861654.01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 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 ]元。
■暂定[ 19372615.28 ]元。含暂列金额922000.00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
修改为:
■[ 18094734.13 ]元,含暂列金额861654.01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原文为:
■[ 380000.00 ]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修改为:
■[ 360000.00 ]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 暂列金额
原文为:
■按照[ 922000.00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为工程承包风险以外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造价而预留的费用,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金额填报,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自由支配。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剩余金额归招标人所有。]。
修改为:
■按照[ 861654.01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为工程承包风险以外按招标文件规定需要调增造价而预留的费用,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金额填报,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自由支配。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剩余金额归招标人所有。]。
5.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562431.29 ]元报价, 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 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人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 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只调减不调增。 ]
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511607.92 ]元报价, 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 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人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 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只调减不调增。 ]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南水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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