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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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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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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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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J2304-01-06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藁城四明街支行营业用房迁址租赁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4、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5、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1、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招标一部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符合本项目各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5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311-696989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北城山水商务楼4楼
联系人:张玲浩
电话:0311-89107813
电子邮件:91291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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