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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北京市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07
详细内容:
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遴选采购文件



编号:TC230V04J











采购人:中日友好医院



遴选咨询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遴选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二)供应商须知 8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18



一、总则: 18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8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9



第五章 服务需求 26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28



附件1:应 答 函 28



附件2:服务承诺书 29



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 30



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 31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32



5-1 营业执照... 33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4



5-3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5



5-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6



附件6:其他必要的内容 37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 38



6-2 相关案例和业绩... 39



6-3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40



6-4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41



附件7:服务方案 42





第一章 遴选邀请

2023年4月7日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遴选咨询机构)受中日友好医院委托,就“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按照遴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遴选。



1、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2、项目编号:TC230V04J



3、项目简介: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



数量(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视乙方服务质量是否能达到甲方要求,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入围供应商数量:27家



4、合格供应商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服务的本国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参选供应商必须从遴选咨询机构获得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遴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参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遴选文件发售: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购买遴选文件:



发售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6、发售地点:



售 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00 (北京时间)



本次遴选将于上述提交应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进行公开启封。





遴选咨询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电 话:(010)62108274



传 真:(010)62108074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梅建伟、曹武宁



电子信箱:meijianwei@





附件:



网上发售电子版遴选文件特别告知





各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遴选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网址: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



潜在供应商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遴选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采购人







名 称:中日友好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



电 话:010-84205994











2







1.2







遴选咨询机构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北京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274



传 真:010-62108074



联 系 人:梅建伟、曹武宁











3







1.3







合格供应商







详见遴选邀请











4







8.1







应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5







9.4







最高限价







0万元











6







10.1







应答保证金金额







1万元











7







10.3







应答保证金形式







电汇:在线购买电子版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遴选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应答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8







11.1







应答有效期







应答应在规定的开启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9







20.2







评审标准







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











10







28







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3000元/每家



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支票、电汇、现金



代理服务费交纳币种:人民币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采购人、遴选咨询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



1.2 遴选咨询机构是指采购人认定的从事国内、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或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遴选咨询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



1.3 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2.应答费用



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应答有关的费用。不论应答的结果如何,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遴选文件



3.遴选文件构成



3.1 遴选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遴选邀请(遴选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没有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4.遴选文件的澄清



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遴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遴选文件予以澄清。



4.2 遴选文件的澄清将在应答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4.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5.遴选文件的修改



5.1在应答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遴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遴选文件的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应答截止时间。



5.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收到修改内容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三、应答书的编制



6.应答的语言



6.1 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应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应答文件构成



7.1应答文件由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供应商应按遴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应答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1)应答基本文件



a) 应答函(格式见附件1)



b)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d) 商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



e) 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



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合格且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如评审委员会确认以下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无效):



a) 营业执照(要求见附件5-1)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2)



c)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见附件5-3)



d)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见附件5-4)



3)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自身实力的其它有必要的证明文件



a) 供应商简介(格式见附件6-1)



b) 相关案例和业绩(格式见附件6-2)



c)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3)



d)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6-4)



4)服务方案(要求见附件7)。



7.2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8.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 应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要求。应答文件用中文编写,A4纸装订,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需另外单独封装。



8.2 应答文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应答文件上签字。应答文件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应答文件中。应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应答将被拒绝。



8.3如供应商对遴选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应答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供应商接受遴选文件全部内容。



8.4 任何对应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应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8.5 应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6 供应商在应答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9.应答报价



9.1 所有应答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应答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遴选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9.3 供应商的单价和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应答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4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报价将被拒绝。



10.应答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提交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列金额的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的一部分。



10.2 应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应答保证金。



10.3 应答保证金应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要求的形式。



10.4 未中选的供应商的应答保证金,将按有关规定及时退还。



10.5中选人和未中选人的应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最迟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通知退还。其中,计息周期的计算方法,计息起始时间为开启日期,计息截止时间以通知退还保证金日期为准;计息标准和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保证金利息前,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其财务专用章的正式财务收据。



10.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应答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或



2) 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



11.应答有效期



11.1应答应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应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应答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在原应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及遴选咨询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应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遴选咨询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应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应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应答,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应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0条有关应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2.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为方便开启唱标,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 报价一览表”字样。



12.2为方便核查应答保证金,供应商应将应答保证金与“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应答保证金”字样。



12.3供应商应将应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4 内外层信封均应:



1)标明递交至“应答邀请”中指明的开启地点。



2)注明“应答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在[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应答邀请”中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



3)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2.5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2.4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遴选咨询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3.应答截止时间



13.1 遴选咨询机构收到应答的时间不迟于应答邀请中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



13.2 遴选咨询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遴选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应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遴选咨询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应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迟交的应答文件



14.1 遴选咨询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应答文件。



15.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应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应答,但遴选咨询机构必须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5.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5.3 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应答做任何修改。



15.4 从应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应答书格式中确定的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应答,否则其应答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启与评审



16.开启



16.1 遴选咨询机构在“应答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开启时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启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启时,遴选咨询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应答的通知、应答总价、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应答保证金,以及遴选咨询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3 在开启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15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16.4 遴选咨询机构将做开启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如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仪式,则视同其认可开启结果。



16.5 如供应商未满足遴选文件的有关要求,遴选咨询机构有权在开启现场拒绝其应答。



16.6 对于开启时启封和读出的应答文件,遴选咨询机构将负责安全送至评审委员会。



17.应答文件的澄清



17.1 在评审期间,遴选咨询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应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遴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8.评审委员会



18.1 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技术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项目的评审工作。



19.应答文件的初审



19.1 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应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提交了应答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9.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应答将被拒绝。



19.3 对于应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4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应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遴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应该是与遴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应答。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应答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应答的响应性只根据应答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5 实质上没有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应答。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



(1)供应商未提交应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不满足遴选文件对合格供应商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的;



(4)应答文件无应答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5)应答有效期不足的;



(6)应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7)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供应商未能按遴选文件承诺报价的;



(9)供应商在一份应答文件中对同一遴选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0)评审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遴选文件其他要求的或应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应答的评价



20.1 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应答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列评审办法。



20.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符合性检查过程后发现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可以作废标处理;进入技术审核后发现不足3家进行比较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废除本次遴选。



21.与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



21.1 除本须知第17条规定外,从开启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应答有关的事项与遴选咨询机构和采购人接触。



21.2 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应答被拒绝。



六、确定中选人



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3. 评审小组将根据遴选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列明排名顺序,由采购人对中选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进行审查,进而确定27家单位作为中选人。



24.评审结果经上网公告、无质疑、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由遴选咨询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5.中选通知书



25.1 中选人确定后,遴选咨询机构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5.2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6.签订合同



26.1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启后撤回应答处理。



27、代理服务费:



27.1 中选服务费收费:成交金额*标准费率*服务年限



27.2 中选服务费形式:电汇、支票、现金。



27.3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向遴选咨询机构交纳中选服务费。



27.4 专家劳务费按实以现金结算。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遴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应答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2、详细评审









评价方面







评价内容







分值











履约情况







根据的市场信誉、违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市场信誉好无违约情况得10分;市场信誉相对较好无违约情况得7分;市场信誉和违约情况一般得3分。







10











管理水平







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水平进行综合评审;1-20分







20











服务能力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1-20分







20











承办经验







根据投标人的承办经验进行综合评审;1-20分







20











增值服务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进行综合评审;1-10分







10











现场陈述







投标人现场进行10分钟ppt相关情况介绍;1-20分







20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协商签订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均承诺,其分别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和注册的公司或法人机构,具备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本协议系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订立,双方应以最大诚意维护对方的权益,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受损害,本协议效力亦不因善意错误或疏漏而受影响,但此错误或疏漏应于发现后立即补正。



2、甲乙双方应各自提醒本单位所属的从业人员、医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商业健康保险和卫生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有关内容。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下的医疗服务由乙方的国际医疗部提供。与预授权项目冲突部分,乙方后续操作应当以甲方发送担保函为主,甲方负责对其客户保险责任和自付费用等问题告知和解释,乙方不承担此项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医疗活动,并承诺对于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只用于保险理赔事宜,并负保密责任;若甲方违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2、甲方客户在乙方就诊时,甲方需事先以传真形式发送担保函,明确该客户的医疗费用担保限额和担保范围;如事先没有收到甲方的担保函,乙方将及时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送担保函,若乙方电话联系后甲方未及时补发担保函的,乙方将视其为无保险客户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担保服务内的费用。若甲方客户进行住院治疗,乙方提前发送预授权申请书给甲方,甲方客户在办理住院手续之前,乙方若已收到甲方的预授权通知书,乙方免收甲方客户住院押金;否则乙方将视其为无保险客户,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住院押金和相关医疗费用。



3、甲方负责对甲方客户的保险责任和自付费用等问题的告知和解释,乙方不承担此项责任。



4、甲方承诺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在为甲方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相关咨询和确认,甲方将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协调联络工作。



甲方人员:



联系电话:



5、对于部分项目甲方应要求其客户提前授权,甲方负责对其客户进行解释说明。在甲方客户就诊过程中,由于保险病种认定产生误解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需全额支付给乙方,甲方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相关医疗费用。



6、甲方有必要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讲解和培训。



7、甲方服从乙方业务量考核,以年服务量为考核周期,判定是否达标,未达标者采用末位淘汰制,不予续签合作协议。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作为甲方合作医院,在乙方下属的国际医疗部及其相关科室根据医疗行业规范,为甲方客户提供符合患者医疗状况的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并与甲方直接结算甲方客户就医、住院的医疗费用。



2、在甲方客户到乙方就医时,乙方应协助甲方要求甲方客户出示有效医疗保险卡和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并核实为被保险人本人前来就诊。



3、乙方将积极配合甲方对甲方客户在乙方医疗机构就医后的保险理赔工作。对于乙方提供的不完整的甲方客户用于保险理赔的医疗材料,乙方应配合提供甲方工作需要且乙方可以提供的相关医疗信息。



4、对于甲方客户,乙方不得向其收取任何书面担保医疗服务内的费用(甲方未及时发送担保函的除外)。如事先未经甲方发送担保函的甲方客户直接到乙方就医,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由甲方确认担保限额和范围并补发担保函后,乙方不再向其收取担保服务内的费用,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送担保函,若乙方电话联系后甲方未及时补发担保函的,乙方将视其为无保险客户,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担保服务内的费用。



四、 需申请预授权的项目及甲方拒付范围:



(一) 下列情况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预授权之后才可为甲方客户提供直付服务(紧急情况的除外):



1)住院,包括住院分娩;



2)需全身麻醉的门诊手术,电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血液或腹膜透析;



3)购买或者租用非一次性耐用医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胰岛素泵及其配套器械;



4)紧急医疗转运;



5)牙科意外伤害修补治疗;



6)大于人民币5,000元的单项检查或每剂大于人民币5,000元的药剂或者疫苗。



对于客户就诊时发生了上述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客户,由甲方客户先行向甲方提交预授权申请表,甲方在收到预授权申请表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审查核实并做出是否出具预授权通知书的决定,用以担保甲方客户在就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一张预授权通知书甲方都应当注明其所承担的医疗费用的限额。



如果估计医疗费用将要超过上述的限额,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提高担保金额。如果未得到甲方正面回应是否同意提高担保额度或拒绝提高担保额度的,则应由甲方客户自行支付担保额度以外的余额。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事先授权难以实行,乙方可先实施救治,甲方保证将在紧急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按时支付给乙方,乙方也可以选择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



(二) 对于下列事项,必须要求甲方客户自行支付门急诊医疗费用:



1)非医疗必需的治疗;



2)甲方客户所购买保险产品条款中规定的所有除外责任项目。



五、 乙方收费:



1、所有的收费必须基于如下的理解:乙方针对甲方客户的相关治疗对于其健康状况而言在医学上是必要和妥当的。



2、如果发生超出甲方保险责任以外的实际医疗费用,甲方应事先告知其客户,由甲方客户直接向甲方支付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乙方不负责医疗费用的拆分。



3、乙方严格按照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保局批复的《北京市特需医疗收费标准》核收费用,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六、甲方对乙方的直接付费:



为保证甲乙双方合作的顺畅,协议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纳押金 伍 万元整,待协议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乙方全额无息退还押金。



乙方对持有从甲方处得到有效医疗服务卡的客户提供如下直接付费服务:



1、甲乙双方门诊案件每月结算三次,即:乙方于每月10日、20日及最后一日将付款通知单传真至甲方,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向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安排的甲方客户于乙方国际医疗部就诊时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遇法定节假日乙方提前将付款通知单传真至甲方。乙方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双方约定好时间进行理赔材料和相关单据的交接。



甲乙双方住院案件个案结算,即:在甲方客户出院后,乙方将甲方客户的住院费用明细



单传真至甲方,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单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乙方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双方约定好时间进行理赔材料和相关单据的交接。



2、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付款后,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包括:



门诊:



(1)由甲方患者和医生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理赔表正反面两个部分,其中:正面部分需有甲方客户签字;反面部分由医生填写完整且可以用就诊病历复印件替代。



(2)甲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和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门诊费用明细单。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甲方需要且乙方可以提供的其它医疗信息。



住院:



(1)由甲方患者和医生签字的填写完整的理赔表正反面两个部分,其中:正面部分需有甲方客户签字;反面部分由医生填写完整且可以用就诊病历复印件替代。



(2)甲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和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单。



(4)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5)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复印件



(6)预授权通知书或担保函等相关资料



(7)甲方需要且乙方可以提供的其它医疗信息。



3、甲方务必保证将其客户在乙方就诊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时间以支票的形式或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4、乙方财务部门收到甲方付费,进行账务核对后,及时将就诊原始发票和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交付甲方。



5、甲方客户在非病情紧急的情况下需要住院,乙方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甲方客户办理入院手续之前将医疗费用担保函传真至乙方,乙方免收甲方客户住院押金;否则,乙方有权视其为无保险客户,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住院押金和相关医疗费用。对于上述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客户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如在甲方客户出院前,甲方补发了费用担保函,乙方于甲方客户出院当日退还该客户已支付的押金。



6、对于在病情紧急状况事先授权难以实行的情况下,甲方客户需先行支付押金,客户入院期间如甲方补发担保函后,乙方于甲方客户出院当日退还该客户已支付的押金。



7、因甲方客户原因导致其拒付住院押金或无法按照以上说明的流程进行入院,经乙方告知甲方后,由甲方负责向其客户解释并承担责任。





七、友好合作:



双方应以真诚友好的合作原则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尽力维护对方商誉并协助对方,为对方提供便利,以使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宜顺利开展。甲方协调双方医疗合作及相关事宜,协调处理乙方各项有关医疗方面的工作。





八、保密条款:



除非法律、法规要求,任何一方因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的履行而得知的它方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财务往来数据、客户资料及医疗机密等,应严格保密且仅用于本协议的目的。





九、反商业贿赂条款:







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3、甲乙双方严格禁止各自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经办人发生本条第2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将受到各自单位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4、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2款、第3款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十、协议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除本条约定的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享有对本协议的任意解除权,决定解除一方应向另一方发送书面解除通知书,另一方接到通知60日后本协议解除。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前已经发生的交易和需承担的义务。



2、乙方可以在发现甲方因为无力清偿债务而无法付款时立即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可以在对方的执照或登记因任何原因被吊销或终止时书面通知对方而立即解除本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完整履行本协议的,守约方应书面要求违约方改正,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改正通知后30日内进行改正。



2、违约方在接到改正通知后30日内未改正或虽改正但其违约行为已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通过提前十五(15)日的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应付款项总额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项总额20%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就不足部分甲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



1、本协议合作有效期为 壹 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希望继续合作的,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2、如果任何一方拟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书面确认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3、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构成双方之间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承诺、谈判或陈述。



4、本协议只有经过双方书面签署方可修订。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依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剩余部分应不受影响。



5、任何因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或索赔应以真诚善意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申请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律程序解决。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







日期:





















































直接付费协议表格









<中日友好医院>和<XXX公司>建立直接付费服务合作关系。





医疗机构: 中日友好医院 China-Japan Friendship Hospital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2号 2 East Yinghua street,Chaoyang District,Beijing





联系电话:84205566





传真:







付款请汇款至以下银行账号(账户)





银行名称: 建行北京樱花支行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Beijing Yinghua Branch



账户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



账号: 11001045400056019777



银行地址:朝阳区樱花园西街28号楼 No28 Building,West Yinghua street,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营业执照(正副本)







门诊理赔单 – 正面



门诊理赔单 – 反面





入院担保函



保险卡样卡







第五章 服务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商业保险实时结算工作的通知》(京卫财【2021】73号)文件精神,拟公开遴选部分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承办机构:



一、遴选原则



按照自愿参与、择优选择的原则,由院医保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京卫财【2021】73号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和遴选条件,从经营资质、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承办经验等维度综合考量,选择部分保险机构负责开展今后一个时期的商业保险直付工作。被选用保险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和付费协议,不签署医疗服务和付费协议的,退出承办工作,退出后产生的空缺顺位补齐。



二、基本要求



报名参加遴选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保险机构



★1.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明确拟合作保险产品的名称、承保人数和相关人员的承保期间、保险理赔范围;



3.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担保函



4.依法合规经营,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在北京市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业务3年以上,具有成熟完善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



6.具有满足承办业务需要的服务队伍和服务能力;



7.具备能够满足承办业务需要的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信息安全。



(二)中介服务机构



★1.提供直接与保险机构订立的委托协议和相关保险机构的资质文件。其中:境内保险机构提供保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境外保险机构提供境外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IP地址以及证明该机构保险许可资质的公示网页和中文翻译件。



2.明确拟合作保险产品的名称、承保人数和相关人员的承保期间、保险理赔范围;



3.承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担保函



三、遴选方式



符合遴选要求的商业保险公司,在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参与遴选。本次遴选设置资格审查、综合评价两个环节,对参与遴选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评价,确定遴选最终结果后通知投标人。



注:★为重要技术指标,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附件1:应 答 函

[遴选咨询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遴选编号、遴选项目名称)遴选的有关活动,为此:



(1) 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应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 供应商将按遴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遴选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遴选文件提出质疑及/或争议的权利。



(4) 本应答有效期为自开启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供应商在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应答,应答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应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应答或收到的任何应答。



(7) 与本应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服务承诺书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2023年遴选商业保险公司暨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TC230V04J













服务承诺







我单位承诺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服务











遴选响应保证金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遴选文件条款号







遴选文件的商务条款







应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4: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遴选文件条款号







遴选文件的技术条款







应答文件的技术条款







偏离情况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采购人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5-1 营业执照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遴选编号]进行应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202[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人或负责人代表,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遴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5-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





附件6:其他必要的内容



填写须知:



1)供应商填写和提交下述全部格式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便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实力做出客观的判断。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文件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简历



及机构

















单位主营范围及优势和



特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



总数







人







生产工人 人











工程技术人员 人











流动



资金







万元







资金









自有资金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固定



资产







原值 万元







资金



性质







生产性







万元











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年



































年



































年





































主要项目



情况







项目名称







上年销售值(万元)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注: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



6-2 相关案例和业绩

近三年类似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规模







合同实施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







6-3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遴选中若获得成交资格(遴选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遴选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6-4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注:



1.供应商可以提供自身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质证书等可以证明供应商实力或供应商所供服务质量的文件,且相关材料在有效期内。

















































附件7:服务方案

说明:供应商应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此方案为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本次应答响应情况作出评定的最直接依据,请各供应商足够重视,并清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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