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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仪、胎心监护仪)一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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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仪、胎心监护仪)一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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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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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仪、胎心监护仪)一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AHNZB-2023-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仪、胎心监护仪)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8500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仪、胎心监护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包: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包: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留存;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978188892@(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包段、投标人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15时1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15时10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JAHNZB-2023-00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产后康复
仪、胎心监护仪)一包(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0000.00元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
(台、件、套)单台预算金额(元)包预算总金额(元)最高限价
(元)
一包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220000.00220000.00220000.00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计量、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资金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3.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资格审查时,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留存;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978188892@(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包段、投标人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投标人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后(18236168575)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人员,购买招标文件。
4、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7日15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7日15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方式:0371-89905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236168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23616857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899056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寿丰街交叉口西南角正商建正东方中心C座1301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236168575
电子邮件:97818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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