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
2.2.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3.3.供应商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单位名称:盱眙县黄花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盱眙县黄花塘镇街道
联系人:吴玉宝
联系电话:15195376828
单位名称:江苏层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新海大道永昌商业街B区4号楼116
联系人:曹悦
联系电话:15050805821
项目联系人:曹悦
电话:15050805821
附件:
附件清单-盱眙县黄花塘镇新铺村、旧铺社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及风貌提升项目5.12.xls
垃圾分类亭图片.pdf
新铺村施工图.pdf
JSZC-320830-JSCF-C2025-000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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