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市星火路356号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服务项目(TXS20210115028);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总价105万元,单价35万元/年;
4.最高限价:总价105万元,单价35万元/年;
5.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园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连续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如年度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咨询服务或建筑安全相关服务等内容;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须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持有C证);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10日至2021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03月10日0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辅楼二楼203室(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18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投标确认函》可以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提交至泰兴星火路356号。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5261055686;邮箱:849097169@qq.com)
(3)投标确认函下载地址:本招标公告的“附件”内自行下载;
(4)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 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联系方式:05238760981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方式:052387770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丁亚萍
电话: 052387609815
项目联系人: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房金兰
电话:052387770080
2021年02月09日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项目的招标文件,并已充分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名称)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日,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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