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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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通园区中小学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通园区中小学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通科技产业园区事务管理局批准建设,批文号办文单(2016)213号。招标人为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中学、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实验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苏通园区实验中、小学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873m2,工程概算约132万元。
(3)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装饰、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 月至2017年 1 月;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壹 个标段的投标,可中 壹个 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若为非一体化资质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注:投标单位在网上用CA报名时,因CA系统原因,系统中无法选择公告中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对照自己单位的资质报名,在开标后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投保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在其中任项目负责人。(①近三年” 指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装修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无备案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1)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3 日14时00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
公告时间从2016年 10 月 12 日到2016年 11 月 3 日14:00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要求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 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
8、评标办法: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亲自并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及加盖企业法人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将拒绝接收标书。
3、如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4
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
招标项目完成期限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6
投标质量
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格式见第七章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格式见第七章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非一体化资质的,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5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提供由税务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单项信用手册不作此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息核查。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报名人单位)
9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连续 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0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并在其中任项目负责人。
①近三年” 指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
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若中标通知书无备案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11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承诺书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3
诚信承诺书
无借资质、挂靠、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现象
承诺书
备注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一、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办法一: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二:
(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招标人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100分)
(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即所有有效报价算数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7家时,则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取值为90%。
(3)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除计算错误外,将不再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6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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