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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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8831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一街以西。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5633.19㎡(约68.45亩),绿地面积约15972㎡,总建筑面积约172518.8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7499.20㎡,主要包括住宅约123984.00㎡,商业约1038.00㎡,配套用房约2477.20㎡;地下建筑面积约45019.68㎡,主要包括停车场、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兴港兰溪园项目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二次设计和地块总图竖向及地下室综合管网图及室外综合管网图设计,前期方案设计配合、报批报建、海绵城市、节能绿建及后期现场服务并解决施工中发生的由于设计导致的施工障碍。
2.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省、市有关设计法规、规范,其深度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2.6设计周期: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件)。
3.3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页,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库申报须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5日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鹏港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137899226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80号绿地新都会9号楼23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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