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华侨城B18地块车库标识及划线工程,招标人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各50%,己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华侨城B18地块
2.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35327㎡,详见招标清单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要求及招标清单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要求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
(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自2018年6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三个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与本项目类型相同的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原件以备核验。)
(4)信誉要求:须不存在以下情况(投标人需自行承诺,并对承诺真实性负责。若评标期间或评标结束后投标人被查实虚假承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①在重庆华侨城以前合作业绩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或与重庆华侨城有诉讼纠纷事宜。
②在重庆华侨城以前合作业绩中存在履约不合格的情况。
③因不良行为被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施工禁入;
④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投标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可中1个标段。
3.4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 5.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成功上传,上传成功后可以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查看递交状态。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开标 6.1开标时间 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网上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开标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33号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18183189897 电子邮件:liyang02@ 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