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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彭阳县一期项目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彭阳县一期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2022】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和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彭阳县
2.2建设规模:项目实施造林3.304万亩,栽植各类苗木103.63万株,包括人工造林1749.1亩、栽植各类苗木7.37万株;未成林抚育和退化林改造2.13万亩、栽植各类苗木50.85万株;村庄绿化和庭院经济林5000亩、栽植各类苗木24.41万株;生态经济林5000亩、栽植各类苗木20.99万株。
标段
乡(镇)
村
面积(亩)
备注
八标段
白阳镇
杨洼村、中庄村、姚河村、崾岘村
3474.8
草庙乡
新洼村、草庙村
古城镇
川口村、丁岗堡村、刘沟门村、任河村、田庄村、王大户村
草庙林场
草庙林场
茹河林场
茹河林场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苗木成活率,按适地适树、就近用苗的原则,本工程选用本县已驯化成功的苗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及质量,要求投标企业可参与彭阳县2022年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南部水源涵养建设)工程—人工造林调增项目和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原市彭阳县一期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即同一个投标企业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后放弃后面标段中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2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07月08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13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2022年7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本网站、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彭阳县
邮 编:756500
联 系人:相建德
电 话:13895147775
代理机构: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1207室
邮编:756000
联系人:杨兰
电话:13139540786
宁夏正鑫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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