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百年纪念大楼文化雕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5-08-04F-2022-D-E31306
2、项目名称:嘉应学院百年纪念大楼文化雕塑建设项目
3、项目地点:嘉应学院百年纪念大楼二楼中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90000.00元
6、最高限价:590000.00元
7、资金财政性资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3年1月3日至 2023年1月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 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网上获取。
3.3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注:“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4 标书购买付款: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磋商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银行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开户名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110910037672231306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3.5 文件售价(元):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应学院
地 址:梅州市梅松路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53-2186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电信枢纽副楼12楼
联系方式:0753-2328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炎辉、钟云福
电 话:0753-2328383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