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城市发展基金合作银行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城市发展基金合作银行选定项目
2、招标编号:LYZC-160554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选定银行数量
|
1
| 湘潭市城市发展基金合作银行选定项目
| 3个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1
| 湘潭市城市发展基金合作银行选定项目
| 1、基金投向:湘潭市城市发展基金用于湘潭市内有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拟由地产集团、城发集团、产业集团三家平台公司组建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分别与三家银行成立三支基金,基金由投资管理公司或外聘机构管理。
3、基金规模:首期规模初定合计50亿元人民币。
4、基金出资主体:投资管理公司出资10%,剩余90%由银行负责募集。
5、基金管理:投资管理公司或外聘机构
6、基金投资流程:
湘潭城市发展基金募集的资金根据项目的需求分批以股权或债券的形式投入项目建设,总投入不超过项目公司的20%,拟投的项目业主单位投入项目总投的10%,剩余的70%以项目公司的名义再次进行融资。基金资金到位以具体项目实施为原则,暨经投资决策程序完成后各方资金才需到位。
| 1、法律形式:有限合伙制企业(暂定),投资管理公司作为GP,银行作为LP.
2、存续期限:每期基金存续期为【8】年,届满后,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定将基金存续期再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1】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期限可继续延长。
3、投资对象:湘潭市有经营性收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收益分配机制:LP作为优先级,只收取所投资项目6% /年以下的固定收益;(视项目具体情况和募集时资金市场情况而定),不参与投资项目的超额收益分成;GP作为劣后级参与享受分配给LP后的所有投资项目的收益。
(1)以股权投入项目公司的,以股权分红方式由项目公司支付。首选项目本身现金流来覆盖基金的资金成本以及满足合理利润;若项目本身现金流不足以覆盖基金最低收益要求,那么由项目公司的受益方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足差额。
(2)以委托贷款投入项目公司的,以支付利息的方式由项目公司支付。
5、退出方式:以转让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或退伙方式退出。
|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 是
| 是
| 是
|
| | | | |
二、服务商资质要求:
2.1、服务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服务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金融服务机构许可证;
2.2.2在湘潭市城区具有服务网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2)或者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3)并附市级或市级以上分行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5月2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
地点: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 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
栋
2
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楼7楼
联系人:李益安 联系电话:158026033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张 玲 廖丽娟
电 话:0731-58610173 (办公) 0731-53283537(传真)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LYZC- 号
服务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服务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服务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服务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服务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