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6 14:3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宁街永宁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6583)补充公告
由我单位招标的永宁街永宁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6583)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现修改如下: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9
| 26
| 开标评标办法
| 方式一:选取方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
25
| |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 ①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在[3,9]中的)。
②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9(包含第9名)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适用于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家数大于9家的)。若在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经济标评审。
|
26
|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49165605.55元(招标控制价的94%设置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
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
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
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
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
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
价由招标人决定。
|
27
| |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 技术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得分)权重为8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为20%。
注: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规字〔2018〕19号)规定执行,招标人可在[0,20%]选择。技术分权重=100%-综合诚信评价得分权重。
本阶段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得分评审标准取自附表四-1《技术标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评分表》。
|
32
| |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 选取方法二
方法二: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阶段得分=技术标企业资信得分+经济标得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标企业资信高的排前;总得分与技术标企业资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总得分与技术标企业资信得分与诚信综合评价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排前,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注:本阶段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的能力得分和企业资信得分评审标准取自附表四-2《技术标企业资信详细审查评分表》。
|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0.开标和评标程序:
40.1投标人递交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文件;
40.2技术标与经济标投标文件同时公开开标;
40.3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0.4技术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40.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
40.6计算第一阶段得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40.7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
40.8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
40.9按排序对经济标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含投标报价算术校核),直至评出所有中标候选人;
40.10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1.开标细则
41.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
41.2细则
41.2.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第一章投标须知。
41.2.2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1.3按36.5.1的规定完成解密后,公布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1.3.1开标时,公布: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d、投标保证金;e、项目经理(负责人)名称;f、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等主要内容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投标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公布文字表述的投标报价。
41.4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1.5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2.评标细则
4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一。
方式一:评标委员会为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方式二:评标委员会由技术评审组和经济评审组组成。其中:资格审查、技术评审由技术评标组负责,经济评审由经济评审组负责。
42.2投标人资格审查
42.2.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2.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2.2.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加下一阶段的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2.2.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42.2.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2.2.6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N+2名),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42.3第一阶段评审
42.3.1技术标的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招标)
42.3.2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1《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第一阶段技术标得分。
42.3.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42.3.5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或相应的施工专业承包排名计分。
42.4第二阶段评审
42.4.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若在进入第二阶段的最后名次发生并列的,则所有并列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二阶段。
42.4.2若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100)的(具体金额为:52303835.69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2.4.3投标文件经济标的评分
42.4.3.1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
第一阶段入围单位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9名(包括第9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9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2.4.3.3评标委员会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项的规定确定排序。
42.4.4经济标的有效性审查: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依次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2.4.5经济标的算术校核。评标委员会对进行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2.4.5.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2.4.5.2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42.4.5.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2.4.5.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2.4.5.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2.4.5.6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②分部分项项目对比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④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⑤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⑥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2.4.5.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2.4.5.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
42.5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根据有效性审查结果,取消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排序,其余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3名投标人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结束。
42.6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步骤42.4确定的投标人第二阶段排序,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2.7若通过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上传件
| |
| | 1、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
| |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 库内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上传件;
|
3
| 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 |
| 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2、《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符
|
| | 合扩大承包范围的)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证书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
| |
| 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
| )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
5
| 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
| 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
|
| 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
| |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 |
| 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
| 证)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
|
7
| 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 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
| 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
|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
| 息的网页截图
| 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
8
|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相关上传件(选择性条款)
|
|
9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10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报名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企业诚信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 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表四-1
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项目负责人
| 20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得5分。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6分;10年以下(不含10年)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并加盖公章,须提供2019年5月至10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否则不得分。
|
2
| 技术负责人
| 20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达20年(含20年)以上的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得6分;10年以下(不含10年)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提供毕业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质量负责人
| 20
|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持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持有质量员岗位证且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岗位证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或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6分;10年以下(不含10年)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4
| 安全负责人
| 20
|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市政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市政类助理工程师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网页截图、及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或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6分;10年以下(不含10年)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造价负责人
| 20
|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书、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工作年限达15年(含15年)或以上,得10分;10年以上(含10年)15年以下(不含15年)的得6分;10年以下(不含10年)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
注: 1、投标人须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近半年(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2、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附表四-2
技术标企业资信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类似工程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
|
2
|
工程奖项
| 5分
| 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国家级工程奖项的得5分,最多得5分;
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工程奖项的得3分,最多得3分;
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工程奖项的得1分,最多得1分。
本项按最高获奖等级只计算一次。
|
3
| 工程研发能力
| 5分
|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项得 2 分;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每项得 1.5 分;获得过全国“市政工程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
合计
| 20分
| |
注:1、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
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金额只计施工总承包部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国家级工程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等,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获奖情况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基础资料信息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获奖证书上传件的页及网页信息页以供核对,提交上传件页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库内上传件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网页信息件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获奖以投标人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的不计分。
4、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页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页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1.原文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截止至开标时间前缴纳,到账情
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
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
现修改为:
14
| 16.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投标担保额度: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2、收取方式: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保函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原件提交至开标室的时间为准,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
2.原文:条款号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
现修改为:删除(12)。
3.原文:条款号: 评标办法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现修改为:条款号:评标办法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可选办法一(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二(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三(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四(适合综合评分法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五(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可选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可选办法八(适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4.增加条款号:条款号:42.3.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详细审查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得分。
现文: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详细审查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附表四-1《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评分表》对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评出第一阶段技术标得分。
5.增加条款号:条款号:42.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适用于进行了技术标评分的)
现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得分=技术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能力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权重20%的公式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计算各投标人第一阶段得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次。编写第一阶段评审报告。
6.原文:条款号:4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5.1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7)的(具体金额为:50734720.62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修改为:条款号:42.4.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2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94,100],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具体金额为: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42.4.2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D的取值范围为100)的(具体金额为:52303835.69元),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原文:条款号:45.2修改类型:修改
现文:45.2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技术标得分前5名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5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技术标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技术标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以施工-企业排名为准。)
现修改为:
现文:42.4.3.1按方法一计算评标参考价:
方法一:加权平均法
第一阶段入围单位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前9名(包括第9名)(N≥5,具体由招标人自定)的经济报价加权平均,计算评标参考价。公式如下:
评标参考价=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
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9名投标人按技术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
8.原文:条款号:45.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5.3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修改为:条款号:42.4.3.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文:42.4.3.2当标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标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原文:条款号45.4、48
现修改为:删除。
10.原文:条款号: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详见原范本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修改为:
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附表四-1:《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能力评分表》附表四-2:《技术标企业资信详细审查评分表》。
11.原文: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三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信息表。
现修改为:删除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信息表。
二、重新发布招标文件,见附件。
三、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
四、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及本次发布附件为准。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年月日
附件:
永宁街永宁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12.16.doc
招标文件修改-永宁街永宁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12-02(1).doc
JG2019-6583_20191206150555.GZZF
永宁街永宁路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