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铁岭市医疗保障局 委托,对 铁岭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LZC2019-120025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铁岭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与西丰县、清河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 详见招标文件 | 70万人 |
02 | 铁岭市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铁岭县、开原市、昌图县、调兵山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 详见招标文件 | 160万人 |
重要提示:此项目兼投不兼中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1、项目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0,000,000元;02包人民币100,000,000元。
2、最高限价金额:01包人民币60,000,000元;02包人民币10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01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1)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具有营业执照;(3)具有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资质,且具有履行城镇职工大额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4)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大病保险承办资格;(5)在既往承办同类项目中口碑较好,无违规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等行为;(6)在铁岭市内设有分支机构(营销服务部)或 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的;(7)投标人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及辽宁省银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02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1)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2)具有营业执照;(3)具有保险监管机构颁发的商业健康保险经营资质,且具有履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要求的能力;(4)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大病保险承办资格;(5)在既往承办同类项目中口碑较好,无违规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等行为;(6)在铁岭市内设有分支机构(营销服务部)或 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的;(7)投标人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及辽宁省银保监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五、采购文件的领取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16日 9时起至2019 年 12 月 23日 11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开具的资格审查合格报告单方可到现场领取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铁岭市财政局303室)。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20 年1月 7日北京时间 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20房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七、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7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地 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6号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464107979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项目联系人:路先生联系电话:13464094066铁岭市医疗保障局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