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科技大楼立体停车库及人行天桥工程EPC总承包第1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上发布 1 号补充文件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中心(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嘉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9年12月16日
第1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P55第17.3.1第(1)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亮化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①桩基工程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2%;主体结构封顶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35 %;外立面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75 %;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85 %。②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并提交全部资料后支付至审定后工程结算价款的97.5%,余款 2.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按相关规定执行。③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
现更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含亮化工程,下同)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支付:①桩基工程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5 %;人行天桥完成专项验收合格且通行(含与人民医院衔接有关的内容,但不含人行天桥的亮化和与科技大楼衔接有关的内容)后, 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 %;主体结构封顶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20 %;外立面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75 %;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确定后,14天内支付至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85 %。②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并提交全部资料后支付至审定后工程结算价款的97.5%,余款 2.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按相关规定执行。③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
2、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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