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财政局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商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3201900028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
代理机构 |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乔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422870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 | 犍为县财政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515783310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15783310 |
公告 | 2019-12-16 15:59 |
原公告 | 2019-12-02 14: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财政局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商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6ee74284016ee988e13705c1.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犍为县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相关供应商:我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项目名称犍为县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WZC-GZ201919)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相关内容作以下更正: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之三、商务要求第(六)其他商务要求:“(2)投标人结算下浮比例,统一执行综合评分前3名中最高下浮比例”此条作删除处理;二、对招标文件“第八章 评标办法”中的企业实力(35%)相关内容作更正: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中的“注:须提供2018年度银保监提供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本条修改为“注:须提供所在总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后的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内部管理(10%)中,删除“对投标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且制定了车辆保险承保理赔操作规范、作业指导等内控制度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经比较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7分,第三名得6分,以此类推,排名可并列,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内容;3、服务队伍(7%)中,删除“注:以招标文件中‘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为评定依据。”此条要求;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00 -09:30更正为:2019年12月31日09:00 -09:30;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30更正为:2019年12月31日09:30;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09:30更正为:2019年12月31日09:30;投标地点、开标地点、评标地点不变。特此更正。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2月16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