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边界防护体系及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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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 16: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 00:00至2019年12月23日 0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07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预算金额 | ¥124.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丁飞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2-8238659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12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2-8238659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北路100号1幢1单元8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52009796 |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边界防护体系及网络安全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SHDX1912-044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边界防护体系及网络安全建设项目
2.2本项目共一个包
2.3采购需求:安全边界防护体系及网络安全建设。
3、采购预算
3.1预算金额:124.00万元。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5.2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或失信执行记录;
5.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每日00:00-24:00。
6.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 获取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ZF)。
6.4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子)参加投标。电子招投标试运行期间(试用期到2020年1月1日截止)请同步提交密封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出现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系统出现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时,为不影响项目正常交易启用备份纸质文件开评标。
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6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
8、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09时0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一开标厅。
8.3开标时间:2020年1月7日09时00分。
8.4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一开标厅。
9、投标保证金帐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 户:101932000287070038563
递交须知:
9.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9.2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3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9.4 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9.5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获取招标文件的供货商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9.6 退还保证金时,由招标人(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人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10.2详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12号
10.3联 系 人:丁飞
10.4联系电话:0932-8238659
10.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10.7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北路100号1幢1单元801室
10.8联 系 人:杨涛
10.9联系电话:17752009796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