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新建机房气体灭火及排烟系统建设(二次)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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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6日 10:5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12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陈志鹏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21717392 |
采购单位 |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1-28288000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谈家渡路28号一楼130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志鹏18221717392 |
附件: |
附件1 | 消防招标文件修改通知.doc |
项目名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新建机房气体灭火及排烟系统建设(二次)
项目编号:GXTC-D-19401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鹏
项目联系电话:1822171739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12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新建机房气体灭火及排烟系统建设(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文件内容:
1、前附表第10.2条: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
2、投标人须知第3.2.5条:投标报价方式:(1)全费用综合单价。 工程的措施费用:投标人的措施费已全部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其综合单价不以结 算工程量与投标清单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3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的方式”。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条“合同价款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2)现变更为:
1、前附表第10.2条:合同形式采用暂定总价形式。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 审计价为准,且审计价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结算,审计价低于合同价的,按审计价结 算。
2、投标人须知第3.2.5条:投标报价依据: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报价依据。 工程的措施费用:措施费部分不作调增,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按实调减。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3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暂定总价方式。”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1条“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 且审计价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结算,审计价低于合同价的,按审计价结算。”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细内容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28288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国采(北京)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谈家渡路28号一楼1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志鹏18221717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