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2021-02-05 10:29:57 阅读:次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海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海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房屋建筑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8】4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岔路镇后柴塘村,原宁波荣华铸造有限公司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098平方米。包含办公室、生活住房、工地实验室用房、配电房、沥青拌合楼等房建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 8192.50 万元。招标控制价:21720125 元。
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 个。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 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登记地在宁海县的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信息;
3.6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 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 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网站(网址 : http://ninghai.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网址:http://ninghai.bidding.gov.cn/)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3月9日 09 时 00 分00秒,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6.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http://ninghai.bidding.gov.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3786弄11号
联 系 人:陈陆平
电 话:13605788368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贺颂竦
电话、传真:13056799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