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的委托,就其以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01
| 电子胆道镜设备
| 1台
| ¥900000.00
| ¥900000.00
| 1350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时间的)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需提供以上5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信息
(2)地址:桔井路30号
(4)电话:13786537957
(1)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唐女士、曹女士
(5)电话:18975558068电子邮箱:604560576@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5-2369157 4009980000
3、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将实行体温检查登记,各投标人在进入开标区域时必须佩戴好口罩、带好身份证,实行一进一量一登记。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若因未佩戴口罩、未带身份证或体温异常,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其责任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