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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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循环路道路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备案。以大行审批投【2020】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循环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大石桥市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1)道路工程 道路全长806米,其中新建机动车道0.97万平方米;(2)排水工程 新建d800排水管道806米,新建d600排水管道806米,新建d300排水管道35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9641001001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循环路道路工程(施工)
133
4.工期要求:2021年05月20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签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信用中国(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网上可查。(无需携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 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8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25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3月10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王长欣
姓名:
王长欣
单位: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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