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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区奎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徐州市区奎河综合整治工程(苏堤路~袁桥闸)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截污主干管工程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区。
(2)工程总投资:7.63亿元。
(3)工程项目概况:
苏堤路~袁桥闸段3.91千米河道两岸老驳岸加固改造,新建1座蓄水闸;苏堤路~袁桥闸段河道清淤约2.2万立方米;全线景观提升(含溢洪道0.87千米),面积约4.2万平方米;新建污水主管网约3.99千米,现状污水主管网检测及非开挖修复;沿线工程范围内电力、通信、热力等主要管线迁改入地,奎河两岸道路改造;完善上游视频监控、水情信息、水质信息、管理控制平台,并纳入总体系统。其中截污主干管建国西路~建国东路段采用顶管法上跨徐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彭城广场站~建国路站盾构区间,并在区间两侧设置WN8、WN9号两个井,从回龙窝停车场附近WN8号工作井沿建国东路向东顶进,顶进终点为建国路北侧WN9号接收井(老干部活动中心附近),从WN8号工作井(回龙窝停车场)沿建国东路向西顶进,顶进终点为道平桥WN6号接收井。从WN8、WN9号工作井均采用咬合桩支护方式。WN8号工作井围护桩与地铁隧道外边线净距12m;WN9号接收井与地铁隧道外边线净距75m,WN8~WN9号井段采用顶管法施工(管径1.5m),上跨隧道,距离隧道顶最小净距6.1m。顶管工程对徐州轨道交通2号线彭建区间的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一级。
(4)本次安全监测招标为一个标段,概算约70万元。
本标段招标内容:
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监测项目包括:地铁盾构区间、顶管井基坑安全监测及环境监测等。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盾构区间:隧道沉降/隆起、水平绝对变形、管片径向收敛、轨道变形、管片张开量、裂缝、渗漏、错台等其它;2)围护结构变形、支撑结构内力、地下水位、地层及地表变形;3)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线变形监测;4)监测基准网的布设与定期复核;5)支护桩顶竖向及水平位移、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桩身测斜)、坑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支护体系观测、支撑轴力、立柱竖向位移、地表竖向位移、坑内外地下水位、邻近地下管线水平及竖向位移(如有)及轨道交通保护区监测等。6)隧道监测范围:奎河以北对应区间里程右K8+410~右K8+465、左K8+425~左K8+465,线路长度约55m(40m)。
最终监测方案以经专家评审且符合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监测要求为准。
监测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 202-2013)、《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规程》以及国家有关规范并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监测方案。
(2)负责组织、办理监测方案的专家论证及相关审查备案手续;
(3)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预警并提供监测成果报告;每次提供相同内容四套监测报告,发包人两套,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两套。
(4)负责组织发包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对监测原始数据进行摸底、确认;正式实施监测前,应组织发包人、地铁等各方代表进行现场原始数据测量及地铁结构现状确认,原始数据测量及地铁结构现状确认资料应报送至发包人、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存档。
(5)协助编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通过对监测数据的分析,验证对轨道交通的施工保护方案是否可行,指导施工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所定的监测计划进行现场监测,发现位移、沉降等变化接近或超过警戒值时或其它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徐州地铁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工程安全。
(7)监测实施结束后,组织进行完工状态调查,并编制监测总结报告。
(8)保证提供的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内容真实有效。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③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16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万元的轨道交通保护区安全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
(2)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原件(请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http://218.3.177.168/xzwebnew/zbcadzjms/)至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0516-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31377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在交易系统中使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除外)。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如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使用保险电子保函投保人申请退保时,将按照原路返回至其账户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站)。
(10)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公告为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11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20180530/27bddabf-b82b-4f2b-9156-880925c6a8ed.html),于2021年3月11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并致电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6-80802071、80802073)进行线上审核;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1日17时3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经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含100元平台使用费),标书售后不退。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10时00分,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人:马清坡 电 话:0516-80802301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郝 倩 电 话:0516-80802297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