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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用皮肤镜摄像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2020-11-010-2 2、项目名称: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医用皮肤镜摄像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20,000.00元 4、最高限价:720,000.00元 5、采购需求: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遥测中央监护系统、医用皮肤镜摄像处理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2套,采购预算:720,000.00元,项目概况:采购遥测中央监护系统2套,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医院临床使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5 00:00:00至2021-05-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医疗产品制造厂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应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投标人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11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宾馆东楼一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3-30 14:30:00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宾馆六楼会议室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宾馆六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5号 联系人: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经办 电话:029-3357269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33335199、1561970622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C3区明光路方圆工贸2幢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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