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昌兴花园片区、银都花园、煤炭公司家属区和农业发展银行片区、凤凰岭万元小区片区、消防队和看守所家属楼片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昌兴花园片区、银都花园、煤炭公司家属区和农业发展银行片区、凤凰岭万元小区片区、消防队和看守所家属楼片区)改造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永发改招核【2021】14
号,项目业主为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建设内容永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昌兴花园片区、银都花园、煤炭公司家属区和农业发展银行片区、凤凰岭万元小区片区、消防队和看守所家属楼片区)改造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项目总投资为7007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拨,已落实,现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兴县城镇老旧小区(昌兴花园片区、银都花园、煤炭公司家属区和农业发展银行片区、凤凰岭万元小区片区、消防队和看守所家属楼片区)改造工程;
1.2.2 建设地点:永兴县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昌兴花园片区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提质改造6250㎡、增加停车位44个(其中带充电桩停车位15个),非机动停车位22个(带雨棚),增加羽手球场一个,活动中心152㎡,绿化600㎡,分类垃圾桶,健身器材,楼顶屋面防水,供水供电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监控等;银都花园、煤炭公司家属区和农业发展银行片区本次改造涉及房屋26栋,336户住户,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提质改造9181㎡、增加停车位108个(其中带充电桩停车位48个),非机动停车位71个,篮球场改造943㎡,绿化面积2237㎡,硬化面积为1638㎡, ,楼顶屋面维修和防水,供水供电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完善消防配套设施、化粪池清淤或更换,雨水污水分流改造等;凤凰岭万元小区片区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提质改造9000㎡、供水供电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完善消防配套设施、化粪池清淤或更换,雨水污水分流改造等;消防队和看守所家属楼片区改造内容主要是道路提质改造2138㎡、增加停车位27个(其中带充电桩停车位15个),非机动停车位60个,绿化面积1879㎡,楼顶屋面维修和防水,供水供电改造和增设公共照明设施、完善消防配套设施、化粪池清淤或更换,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围墙改造成党建文化墙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为准)
1.3 工期要求:42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日历日,下同) ;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7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2760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304800.00 元,设计费455200.00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无 。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因本次招标项目采取的是“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实行暗标,编制技术标(暗标)相关资料统一由代理机构提供,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 年9 月28日17:00 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 室不记名获取暗标制作材料,逾期不受理。为了防止乱领代领的不良现象,确保各潜在投标人能及时获取暗标资料,在不记名领取暗标资料时,请自行投入人民币400 元于暗标纸旁边的信箱中,一次限领取暗标资料一份,逾期不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在规定处自行领取,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暗标制作包装资料未领取或领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9 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9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电话:0735-5563066。
9.其它
9.1代理服务费:依据【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9.2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兴县龙山路10号
联系人:曹行飞
电 话: 0735-55203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燕泉路35号鑫沙苑A2栋2单元205室
项目组人员:周晶、欧阳丹、张璐
电 话:0735-2233598
邮 箱:41677269@qq.com
2021年9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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