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河道修复工程新拨镇下游)勘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河道修复工程新拨镇下游)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整现状过水主槽;新建滤水坝;恢复河岸带植被;生态护岸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查测绘工作,提供勘查报告,治理范围1:2000的地形图,1:500纵横断及现状航拍影像,根据设计任务进行地质勘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类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9 09:00至2022-07-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19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鑫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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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围场县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会龙山东区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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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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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王海涛
| 联系人: | 刘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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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5128931155
| 电话: | 0314-7846003 1863149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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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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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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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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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xinshuo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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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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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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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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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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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5200320000000225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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